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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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联合发布了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 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否满足要求,如何获取有效知识产权;
(2) 高新认定申报表格中50-80个以上的四百字(2-3万字)如何填写,怎样写才能符合专家的审查要求;
(3) 企业近三年(不含企业进行高新认定当年,下同)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如何在高新认定报表中进行有效填写;
(4) 企业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应如何制定,在哪些方面应重点完善;
(5) 企业的近三年研发费用明细表、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明细表、近三年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证明材料之间如何形成逻辑对应;
(6)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否具备“高新”特征,如何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说明才能符合专家审查要求;
(7) 企业销售增长率、资产增长率、研发费比例、高新产品(服务)收入比例是否满足要求,如何合法归纳整理。